疫情防控工作环境卫生消杀制度 ,消杀工作标准与流程
花密码网2023-01-24个人博客180
法律依据:
<h2>疫情防控工作环境卫生消杀制度</h2><p>
疫情防控工作环境卫生消杀制度为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全院老人及全部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敬老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x沾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敬老院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院疫情防控工作制度。</p><p>法律依据:</p><p>《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p><p>第一条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p><p>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以下简称国境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照本法规定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p><p>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是指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p><p>检疫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p><p>监测传染病,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和公布。</p><p>第四条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p><p>第五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除采取必要措施外,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用最快的方法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邮电部门对疫情报告应当优先传送。</p><p>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之间的传染病疫情通报,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p><p>第六条在国外或者国内有检疫传染病大流行的时候,国务院可以下令封锁有关的国境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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